【一周资讯局】再出新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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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新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海砂
“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开采海砂,依法在其他区域开发利用海砂资源,应当采取严格措施,保护海洋环境;载运海砂资源应当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海砂开采者应当为载运海砂的船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再次对非法采海砂做出新规定。
海砂开采和海砂的规范利用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接连联合制定印发了《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如此密集的政策出台,传导出政府全链条打击盗采海砂犯罪的决心。
陕西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进展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消息,今年以来,陕西自然资源系统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国家战略性矿产及全省急需特色矿产安全保障为目标,全力推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进展。
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陕西累计投入资金6.33亿元,实施地勘基金项目233个。在战略性矿产找矿方面,铜矿勘查有望达到中型以上规模铜矿产地,填补了近年来陕西省铜矿勘查空白;镇安西部地区钨矿找矿保持持续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了镇安西部超大型钨钼矿资源基地建设;锑矿勘查探获锑资源量完成“十四五”找矿目标的84%;探获金矿新增资源潜在价值16亿元。
国内资讯
贵港市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首征比例制度改革
近日,贵港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制度改革,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赋能全市矿产资源加快出让。
《通知》规定,按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业权成交价须一次缴清。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在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前,除矿业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外,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20%,贵港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首次征收比例,不得随意变更;除首次征缴外,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转采后或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根据出让合同按年度分期缴清,且矿业权出让收益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最长应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征收完毕。
年产1.1亿吨!广东省珠海市2.8亿吨海砂拟出让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岛东南侧1、2、3号矿区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根据环评文件显示,根据《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 粤自然资海域(2020)842 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在高栏岛东南侧约30千米海域设置了3个海砂资源拟出让区块,三处海砂项目总储量为18597.45万方(约2.8亿吨),年产可达7300万方(约1.1亿吨/年),开采总面积为8.8平方千米。
国际资讯
墨西哥:今年前8月采矿业同比增长2.4%
据墨西哥国家统计和地理研究所最新公布的数据,今年1~8月,墨西哥工业生产同比增长4.1%;8月单月工业生产环比微幅增长0.3%,同比增长5%,创下自2021年8月以来同比最高增幅。就产业细类而言,今年1~8月,墨西哥建筑业同比增幅最大,达14.9%,紧随其后的是电力生产、传输和分配,以及水和天然气供应,同比增长3.9%;采矿业和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2.4%和1.7%。
※资讯素材来源于全球地质矿产信息网、中国矿业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