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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符合发展规划的混凝土、砂浆等企业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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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从广州市建委获悉,从本月起,《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府令第156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广州市建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州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的管理力度,落实相关管理规定。

  据了解,《规定》对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作了新的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这可以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管理职责。

  《规定》亮点在于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方便需求、有序竞争的原则,要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应当符合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有预拌混凝土生产搅拌站100多家,预拌砂浆企业近20家,混凝土预制构件有几十家,这三类企业发展存在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行业发展面临原材料紧缺、质量控制水平参差不齐、布局过于紧密、设备闲置与产品供应不及等现象,企业服务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低价低质竞争现象突出,亟需加强行业企业发展的规划,遏制同行企业间恶性竞争的苗头。《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从宏观层面控制加强企业管理,节约资源与能源,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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